和县人民医院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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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瓶装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特殊资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涵盖本项目采购需求)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

预采购量(瓶)

报价

备注

1

氧气

40L

60

2

氧气

10L

200

3

二氧化碳

40L

10

4

液氮

10L

12

5

氩气

10L

2

6

混合气体

10L

2

按医院需求配置

1.相关要求

1.1.成交供应商须对所列项目全部报价不得只报部分项目,供应商应对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予以退、换处理。

1.2.项目总报价=预采购量*报价(总价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1.3.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成本、安装成本、人力成本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

1.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对相关项目有资质要求的,进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所发生的或成交供应商实施场地内发生的或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1.5.供应商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由于非招标方原因造成供应商人身、设备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安全事故时,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1.6.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或违规处罚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7供应商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响应本项目全部内容。

1.8.本项目合同三年,一年一签,在履约过程中若供应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影响本项目继续履约的,院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文件获取及提交

1.投标文件组成: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报价函(注明联系方式)(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装订)。

2.文件获方式:****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卫生健康—****)。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只接受顺丰或者邮政)****采购部刘老师收 188****9030(密封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询价文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时00分。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部:刘老师 0555-****806 188****9030 后勤科:李主任 139****7099 纪检监督:0555-****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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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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