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爱旭一期5GW高效晶硅电池技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626、****175(传真)
监督电话:****016
地址:**市龙蟠大道99****管理局****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爱旭一期5GW高效晶硅电池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开发区十谭现代产业园**大道与胡松路交叉西北处现有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研究院****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943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0万元,利用原有厂房,在原有生产设备基础上进行设备更**改造,同时购置部分先进生产设备,对已批复验收的5GW Topcon电池生产线技改为5GW高效N型ABC电池,技改后全厂产能不突破5GW。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设计实施中,****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废气应实行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刻蚀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碱喷淋+氧化+还原+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29)排放;清洗1工序和废水中转池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硼扩散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清洗2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储罐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LPCVD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燃烧筒+两级除尘器+一级水洗处理后,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清洗3和化学涂布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磷扩散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载具及返工片清洗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实验室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换车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SiNX沉积、ALD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燃烧筒+两级除尘器+一级酸洗处理,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09)排放;烘干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由设备自带燃烧+冷却装置处理后与经半包围集气罩收集的印刷废气一并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10)排放;烧结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燃烧+冷却装置和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11)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由25米高排气筒(DA012)排放;氨回收系统、氨水储罐呼吸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经一级酸洗装置处理,处理后与经加盖密****处理站废气一并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尾气一并由25米高排气筒(DA013)排放。
项目化学涂布工序产生的酸雾废气(硫酸雾和氢氟酸)从严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较严限值要求。其他工艺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氯化氢、Cl2、氮氧化物等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相关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相关规定。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含氟废水分别收集后经自建除氟装置预处理,化学涂布废水分别收集后经除铜除锡装置预处理后,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要求、**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966-2024****处理厂深度除氟工程接管标准(总锡参照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除氟系统处理。项目含氨氮废水收集后通过氨回收系统预处理再与厂区生活污水、冷却水排水、部分纯水制备浓水经生化系统处理,废水排放一并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废暂存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含铜污泥、含锡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丝网、废有机溶剂、废酸渣、废活性炭、废洗涤填料、废机油、废抹布、废铅蓄电池、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氨回收氨水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危险特性鉴定,鉴**果确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其他一般固体废弃物应依法妥善处理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原料储罐区按规范设置围堰,依托厂区4300m2事故池和1500m2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废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厂外雨水管网。生产车间、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化学品仓库、危废库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技改后执行原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9.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表(代码:2608-341124-07-02-201843)
******分局意见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