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 发文日期:2026-10-12 | |
| **县 | 文号:||
| 废止时间: | ||
| ****分局 | 成文日期:2026-10-12 | |
| 关于拟作出《****年产十万平方木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 ||
关于拟作出《****年产十万平方木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十万平方木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分局
2026年10月12日
建设地点:**省******开发区晓天路与**北街交叉口******公司B4-1#厂房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租****开发区晓天路与**北街交叉口******公司B4-1#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912平方米,建设“年产十万平方木质家具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精密推台锯、****加工中心、砂光机等木材加工设备,配套水性漆自动喷涂线、智能恒温烘干房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十万平方木质家具的生产规模。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1、木材加工粉尘:项目下料、铣刨、钻孔、雕刻、砂光等工序会产生粉尘,采用中央集尘系统,废气引入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PU油性漆底漆喷涂、烘干废气:建设1幢全封闭喷涂房,内含底漆调漆、喷涂、喷枪清洗,上述工区废气通过微负压收集后采用水旋器+干燥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2)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PU油性漆/丙烯酸水性漆面漆喷涂及烘干房废气:建设2幢面漆喷漆室(两侧设置烘干区),1#、2#面漆喷室及1#、2#烘干废气采用负压收集后通过水旋器+干燥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3)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打磨废气:建设打磨区,产生的打磨粉尘经过湿法喷淋+干式滤筒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封边废气:封边废气由封边设备自带收集管路,不进入布袋除尘器;两股废气在布袋除尘器出口之后、排气筒DA001进口处汇合,共用15m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废气经污染治理设施治理后能够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对空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喷漆水旋柜废水、喷淋塔废水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采取减震和软连接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窗户采用隔声设计,减少外环境噪声对项目的影响。
经过上述措施后项目区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建设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漆渣、废弃包装桶、废过滤介质、废润滑油、水旋柜废水及喷淋塔废水、废油桶、废板材边角料、废木屑、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和生活垃圾。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设置一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20m2)和一间危险废物暂存间(40m2),分别用于暂存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