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亳州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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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0

****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亳科﹝2025﹞20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6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方式

1.项目聚焦**市“4662”产业及社会民生领域开展课题研究。

2.项目所需研发经费全额由申报单位自筹(以我校为牵头单位的,项目资金由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自筹,项目总经费不低于5万元)。

3.由企业牵头的项目,可按照《**市科研项目专项贷贴息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享受专项贷贴息。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为具有****事业单位。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

4.项目主持人没有在研的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项目。

5.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

6.申报项目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8.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9.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任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事项及资金分配。

2.各单位负责征集遴选项目,对项目真实性、完整性及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严格把关审核,于11月1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推荐函(附件2)及单位内部相关决策程序材料(二级单位评审或遴选会议记录)报送至科研处2058,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管理科 王远远 0558-****561

附件:

附件1: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推荐函模板.docx

科研处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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