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南弋路、蒲桥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陵经济开发区弋江辅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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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县南弋路、蒲桥路等配套基础设****经济开发区**辅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县南弋路、蒲桥路等配套基础设****经济开发区**辅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施工

标段编号

WH230SZ26SG066201

招标人

名称

****

地址

**县**镇**新区

联系人及电话

何鸿生 0553-****17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省**市**新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楠楠 187****005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3142.47

项目负责人

姓名:刘妙锋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赣136********00546

工期(日历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市仙来大道仰天岗大道至劳动路段综合改造及管沟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0229.21

项目负责人

姓名:周冬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赣136********02179

工期(日历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中心新址周边规划市政道路工程第1标段(施工)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7957.33

项目负责人

姓名:魏东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川151********18608

工期(日历天)

30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开发区A坝区市政道路(加卡北路)工程(二次招标)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公司: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金额)规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公示项

1.随机抽取值:β1=0.62,α=0.7;

2.评标基准价:****4283.72;

3.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3.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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