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2026年农村供水消毒药剂(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一:该项目是否需要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只针对中小型企业或中小型企业有相关优惠政策。
回复一: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质疑事项二:该项目采购需求表中:液体次氯酸钠消毒剂(有效氯%(以Cl计)≥13%),此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供应商需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特殊资质等;
回复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调整为: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企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澄清1:新增:“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澄清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调整为: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点30分(**时间);地点:****中心1号楼一楼会议室。澄清答疑文件已发布,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20日
此更正公告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1.发包人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王喜梅131****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花园东路558号2楼
联系方式:朱琳琳150****5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喜梅、朱琳琳
电话:131****0881、150****5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