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6年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6年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长**路10号
成交金额:550000.00元
评审报价:55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5.7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 1 | **市2026年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项目 | ①按照省厅统一划定的企业产品清单和要求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核算报告及数据集;详见附件 | ① 产品碳足迹核算核算报告及数据集按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交并经省级审核通过后,填报入库**省或国家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详见附件 | 2027 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评审验收。 |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水泥》、《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25年版)》 |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674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鳌峰中路6号、**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936、0563-****002。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鳌峰中路6号
联系方式:0563-****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
联系方式:0563-****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主任、林工
电 话:0563-****936、0563-****00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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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