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配件及五金件智能化表面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
安徽-池州-贵池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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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产品配件及五金件智能化表面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电子产品配件及五金件智能化表面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电子产品配件及五金件智能化表面处理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省**市皖江****产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皖欣****公司
拟审批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项目概况: ****电子产品配件及五金件智能化表面处理项目位于皖江**新****处理中心产业园12号厂房一层,总建筑面积约2000m2。项目拟购置抛光机、喷砂机等设施,**1条镀铝滚镀线、4条Ⅱ型镀铝线、1条Ⅰ型镀铝线、1条阳极氧化线;配套建设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形成年产15万片笔记本A板、50万件电子产品配件及1000万件五金件产品表面处理的生产产能。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皖江****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于2026年2月28日以**管产〔2026〕42号文对项目予以立项备案,2026年8月26日对备案内容予以调整(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时做好与****处理中心现有设施的有效衔接;厂区安装用电量监控设施;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气治理措施。电镀过程中产生的酸雾(氟化物、硫酸雾、氮氧化物、铬酸雾****实验室产生的少量氨、氯化氢、乙酸雾、乙醇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以及配液槽产生的少量氯化氢废气经管道收集至酸雾废气吸收塔(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密封舱、过渡舱内有机废气(二氯甲烷)经管道收集后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提高生产设备密闭性,规范安装集气装置,保证废气收集效率。活性炭应定期更换,确保吸附效率,并建立更换台账。 项目有组织氟化物、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铬酸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限值要求;二氯甲烷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2中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铬酸雾、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限值要求;二氯甲烷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5中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表4中排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污水管网可视化建设。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重金属废水、络合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分****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纳管协议应报我局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槽液(含槽渣、废滤芯)、废槽渣(含废滤芯)、含二氯甲烷废液(含槽渣)、化学品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铜触媒、检测/实验废液、废含油抹布和废含油手套、废机油和废油桶等)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并采取焚烧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置。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防控。按分区防渗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严格落实厂区建构筑物防渗措施,特别是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七)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园区已建的事故应****处理中心,有效容积4000m3)有效衔接,完善厂区监测预警装置,配备足够的事故应急物资,投产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园区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引发的环境风险。 (八)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和总量控制要求。(1)依据《报告书》的分析和建议,项目建成后以厂界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你公司应关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环境敏感建筑(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变化,****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工作。(2)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全厂废气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超过0.2263t/a;废水污染物中COD外环境排放量不得超过0.151t/a、NH3-N外环境排放量不得超过0.015t/a、总铬外环境排放量不得超过0.000021t/a。其中COD、氨氮、****处理中心污水处理厂和**江****处理厂统一考核。 (九)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将《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项目未重新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入调试或生产。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