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师范学校校园电动车充电设施及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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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校园电动车停放与充电管理,消除私拉电线充电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全封闭寄宿制校园安全稳定,满足教职工、校内公务车辆充电需求,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引进校园两轮电动车充电设施及电动汽车充电桩投资运营单位,由投资运营单位全额投资、建设、运维、自负盈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学校校园电动车充电设施及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

2. 建设地点:****学校校园内指定区域(现场踏勘确定点位)。

3. 建设内容:两轮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施、新能源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配套配电线路、计量装置、监控、消防、接地、防护设施、标识标牌等全套工程。

校园拟规划**智能电动自行车充电位80个、新能源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4台(具体点位、数量、功率配比以校方现场踏勘及最终实施方案为准)。

4. **模式:投资人全额投资建设、自主运营、自行维护、自负盈亏。学校仅提供场地及电源接入点,不承担设备采购、施工、电力增容、维修、安全事故、经营亏损等任何费用与责任。****学校规划调整导致项目提前终止的,学校应按本合同约定委托第三方评估,并对运营方未收回投资及合理搬迁费用给予相应补偿。运营方不得转包、分包项目运营权;电力施工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但须书面报告,经学校同意。

5. 服务对象:仅限本校教职工和教工宿舍区住户车辆,不对外开放社会车辆充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充电桩设备销售、安装或充电运营服务相关内容;一般具备电力工程施工、充电设施运维相关能力。

电力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自身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之一;或承诺将电力施工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单位资质及**协议。运营权不得转包、分包。

2. 投标人须具备智能充电管理平台,可实现扫码支付、过载保护、漏电保护、远程监控、故障告警、充电记录查询等功能。提供近 3 年校园 / 企事业单位同类充电桩项目业绩材料(合同复印件)。

3. 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存在以下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单位:

(1****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5. 项目现场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电工证等),身体健康,服从校园门禁及安全管理。

三、建设及运营管理要求

(一)建设要求

1. 中标单位须现场踏勘,结合校园总体规划、消防规范编制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图纸、****学校审核,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场施工。

2. 全部设备采用全新合格产品,具备 3C 认证,符合国家充电设施、电气、消防安全相关规范。施工全过程做好安全防护,施工期间造成校园设施损坏的,由中标单位无偿修复。

3.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1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并投入试运行。验收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4. 施工须避开教学时段,减少噪音扬尘,做好围挡防护。

(二)运营管理要求

1. 充电收费标准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电动汽车交/直流桩充电服务费最高不超过 0.53元 / 千瓦时;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超过 0.33元 / 千瓦时。 ****学校当期电价据实结算。面向校内教职工的充****学校备案,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价;充电费用明细公示,明码标价,不得额外收取会员费、押金等其他费用。

2. 独立安装计量电表,****学校电价据实结算,****学校缴纳。

3. 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巡检、维保设备,建立设备台账、巡检记录、隐患整改台账,及时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配齐灭火器、警示标识、防撞设施。因运营方设备、施工、运维、管理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运营方承担全部责任;学校存在过错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运营方严禁占用消防通道。

5. 建立客服与故障应急处置机制,接到故障报修须及时到场抢修。

6. 严禁转包、分包项目运营权;仅限校内教职工及公务车辆使用,不得向社会车辆开放。

7. ****学校安全检查、文明创建、专项督查等各项迎检工作。

四、合同履约期限

项目运营期限5 年,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正式投用之日起计算。年度运营考核合格,可协商续签,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 10 年,实行一年一考核。

因学校规划调整、政策变化等非运营方原因提前终止的,学校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运营方,并委托第三方评估运营方未收回投资及合理搬迁费用,给予相应补偿;因运营方违约终止的,运营方自行承担损失并恢复场地;因不可抗力终止的,双方协商处理。

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所有充电设施设备产权归运营单位所有;运营单位可自行与下家中标运营单位协商设施转让承接事宜;协商不成,须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拆除全部设备、清理场地、恢复原貌并验收合格。逾期未清理的遗留物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权,学校有权处置,相关费用由运营单位承担,学校不承担搬迁费、残值补偿。

五、遴选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服务范围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电动汽车交流/直流桩充电服务费报价;二是两轮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报价;三是年度场地管理费报价。本项目年度场地管理费最低限价为1000元/年,最高限价为5000元/年。低于最低限价或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均按无效投标处理。运营期内每年按中标价收取年度场地管理费,按年度缴纳。

六、递交资料及开标事宜

1. 资料递交:投标人须于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前,现场提交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包含:报价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信用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项目实施方案、安全承诺函等。

2. 开标地点:****学校(会议室另行通知)

3. 评审方式:****小组,评审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采用公开遴选(竞争性磋商)方式,有效投标人1家及以上可开展评审;评审小组对投标人资质、方案、报价、安全保障能力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4. 结果公示:****学校校园官网公开公示(http://www.****.com/)

七、其他说明事项

1. 项目电力增容、电缆铺设、设备采购、检测验收、运维、保险、维修更换等全部费用均由中标运营单位承担。

2. 运营方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与应急演练。

3. ****学校统一组织,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费用自理;未参加踏勘的,视为对现场条件无异议。统一踏勘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下午15点整,集合地点:****学校总务处。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130****9953

学校地址:**省**县上派镇包公路 3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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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9日

附件:综合评标评分细则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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