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0-19 00:00
**市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项目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预算 | 172万元/年 |
| 采购内容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借助**省耕地保护信息化系统,拟构建“一张图”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落实耕地保护“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监管要求,构建“卫星普查、无人机精巡、高点视频实时盯防”的空天地一体化立体监测体系,实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自动识别、分级预警、闭环处置,全面替代传统人工巡查监管模式。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采购需求。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期内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包含下列四项中任意一项: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工程测量)。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价的40%,系统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等额合规发票及完整验收证明材料后,支付剩余金额的60%;第二、三年度服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有权就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服务扣除对应费用后确定当期应付金额,乙方按最终应付金额提交等额合规发票后甲方予以支付; |
| 服务地点 | 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审法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人民中路238号(粮食大厦) 联系人:董宏转 联系方式:159****8028 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人家东门往南50米(唐乾里)19栋302 联系人:赵淑婷 联系电话:0561-****787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0日两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0日17:30前 (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市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市耕地保护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方案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10月20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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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