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04-123********579432C-****1016-000592-6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10-16 17:08:54 |
****部分广告位使用权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 项目名称 | ****部分广告位使用权租赁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委托方 | **** | |||||
| 委托方 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公告期限: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5日; 咨询展示期: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 竞价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时30分至10时40分(不含竞价延时)。 |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 出租标的 | 广告类型 | 租期 (年) | 租金底价 (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 (万元) | ||
| ****部分广告位使用权租赁项目 | 户外广告位 19处 | 高炮广告位 2处 | 2 | 14.10 | 2.00 | |
| 1.标的坐落位置:**县; 2.标的权属情况:****;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竞租人应于竞租前实地踏勘、详细咨询标的相关情况,一经应价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相关风险及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本公司及委托方不对标的承担任何品质及瑕疵担保责任。 | ||||||
| 标的租赁 用途要求 | 广告位的设置样式及发布广告的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定的要求,不得经营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具体详见附件《广告位租赁协议》。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租金:拍租成交后,采用先缴后经营的原则,租金一年一付。按照拍租成交总价款除以两年,得出价款为一年租金金额。租受人在拍租会结束后3日内(不含公示期,节假日顺延)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下一年租金则在第一个租期期满的30日前缴纳,以此类推。在缴纳第一年租金时,需同时缴纳租赁押金伍仟元整(¥5000.00元)。待租赁期满,出租方对租赁标的验收合格后,7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现金付款及其他付款方式。 | |||||
|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本次拍租标的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 ||||||
| 三、承租条件 | ||||||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形式类别、设施状况、面积大小等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现状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租赁期内,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标的及与他人**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标的发生的所有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维修改造时,设计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不得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标的的维修、改造费用及租期内标的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广告位租赁协议》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维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5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日内(不含公示期,节假日顺延)与委托方签订广告位租赁协议,具体约定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广告位租赁协议为准。 9.标的以现状交付于承租人。标的移交至承租人后,承租人须自行管理、维护和合法经营所竞租标的,经营标的须符合市容、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 ||||||
| 四、承租人确定方式 | ||||||
| 本次拍租****交易中心网站平台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拍租,最高竞价者成交。竞价网址:http://220.****.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 | ||||||
| 五、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 1.市场主体库登记:符合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要求,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的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登****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aqggzy.****.cn/),首页选择【交易系统登录】。 具体流程参****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aqggzy.****.cn/)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下载-**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2.项目登记:意向承租人注册登记成功后,页面跳转至**市公共**交易系统后,在页面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竞价”,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分别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银行账户一致。 3.交易保证金缴纳:请意向承租人于2026年10月25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交易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166****13902 4.项目竞价: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 (3)本项目标的竞价阶梯:1000元/次。 5.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5日16时; (2)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线上交易,不接受线下纸质材料、邮寄等方式报名。 (3)报名资料:竞租申请书(签章)、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签章);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签章);交易保证金转账凭证(以实际到账为准); (4)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 ||||||
| 六、竞价后相关程序 |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将通过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人请登录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未成交单位在拍租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成交单位在按规定签订《广告位租赁协议》、缴纳租金及租赁押金后(须提供缴款凭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具体详见拍租须知。 | |||||
| 异议方式 |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华阳镇**大道名人苑小区N3号楼401铺室,联系电话:173****992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详见《拍租须知》。 | |||||
| 七、其他说明 | ||||||
|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向****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交易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aqggzy.****.cn/),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5.根据《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宜公管〔2025〕49号)要求,在成交结果公示时同步发布《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 ||||||
| 八、联系方式 | ||||||
| 1.委托方:**** 地址:**省**市**县**街道回龙西路300号 联系人及电话:余总191****9032 2.代理机构:**** 地址:**县华阳镇**大道名人苑小区N3号楼401铺室 联系人及电话:檀经理173****9921 3.****管理部门:****集团****公司 地址:**省**市**县雷阳街道雷池大道1456号新望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宋总177****6858 | ||||||
| 九、附件 | ||||||
| 《交易公告》、《拍租须知》、《竞租申请书》、《**市产权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风险告知》、《网络连续竞价须知》《广告位明细表》《广告位租赁协议》 | ||||||
|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 | ||||||
代理机构名称:****
委托方名称:****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