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中最终结算合同价款确定、合同价格形式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1签约合同价、最终结算价格等定义及相关约定:
| 条款项 | 原文 | 修改为 |
| 最终结算合同价款确定 | 6.1勘察设计费用:勘察设计费中标价/招标时的容量【42825.51kWp】*验收并网容量 6.2**工程费用:**工程费中标价/招标时的容量【42825.51kWp】*验收并网容量 | 6.1勘察设计费用:∑第三方审核(或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值×勘察设计费中标费率; 此处勘察设计费中标费率=工程勘察设计费中标人投标报价÷**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3416.65】万元。 6.2**工程费用:∑第三方审核(或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工程预算造价审核值×**工程费中标费率±合同外经济签证价×**工程费中标费率; 此处**工程费中标费率=**工程费中标人投标报价÷**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3416.65】万元。 |
| 投标报价 | 本项目招标时采用下列方式进行报价: 投标人按总价报价,结算时按验收并网容量及综合单价结算。 | 本项目招标时采用下列方式进行报价: 投标人按总价报价,结算时按中标费率结算。 |
2、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条款项 | 原文 | 修改为 |
| 合同价格形式 |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固定单价合同。 |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总价合同。 |
3、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澄清公告中不再一一赘述。以澄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更改为2026年11月02日上午09时15分,开标地点更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十室。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