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7FSCG26D01X0118 FS340********313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第二批”物资及设备采购项目(三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社区新**路3768号佳海工业城一期G、H区
成交金额:100000.00元(单价费率:45%)
供应商的评审价:100000.00元(单价费率:4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飞蛾诱捕器(含诱芯) 品牌:绿果(诱芯:杨凌翔林****公司) 规格型号:LG-YBQ006 供货数量:8889套 单价:11.25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金志毅、彭建强、江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150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东北**安丰国**侧1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 139 5564 1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虞海玲 133 3556 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海玲
电 话:133 3556 05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5.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