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安徽耕源肥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缓释生态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阜阳-临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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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标题: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60万吨/年缓释生态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
信息来源: ****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6-10-16 发布日期: 2026-10-16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公司60万吨/年缓释生态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6-10-16 15:54

****公司:

你单位送审由**凌翱****公司编制的《****公司60万吨/年缓释生态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零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环评报告表》分析和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等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期间的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项目实施。

二、你单位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保对策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项目位于安****经济开发区,人民**侧,姜寨路西侧。项目投资总额为52170.48万元,环保投资654.5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30万吨/年高塔复**生产车间和配套的仓库以及全厂的公用工程设施,主要包括30万吨高塔复**装置(含造粒塔)、原料库、成品库、尿素库/危废库/编织袋库、设备用房、事故水池、管架、综合楼和门卫等单体;二期主要建设15万吨/年转鼓造粒复**生产车间和15万吨/年水溶肥生产车间。购置高塔复**装置、转鼓造粒复**装置、水溶肥装置、化验分析设备、环保设备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环保、消防、供配电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万吨缓释生态肥的生产规模。

三、严格按《环评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预处理后,定期清掏。营运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检测二次清洗废水经晋煤中能化工污水处理设施****经济开发区****处理厂。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经济开发区****处理厂接管限值要求。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1)高塔复**生产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破碎、筛分和冷却粉尘设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熔融、混合、造粒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吸收塔(配套除雾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128m高塔造粒塔顶排气筒排放(DA002);包膜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2)转鼓造粒复**生产线投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筛分和破碎粉尘设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4);配料和造粒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文丘里+洗涤塔”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5);烘干粉尘和热风炉燃烧烟气混合废气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文丘里”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包膜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油烟净化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7);(3)水溶肥生产线投料和包装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破碎和混合粉尘设备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一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8),厂区加强有组织收集和绿化。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相关排放限值规定。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不低于2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检测废液、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完善污染物监测监控设施。加强废水、废气、噪声特征污染物监测管理,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应急监测制度。

五、你单位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应当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者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规定,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函印发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单位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前,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未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你单位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等制度。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

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排污总量控制原则,认真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436t/a、氨氮:0.144t/a、烟(粉)尘:3.394t/a、二氧化硫:1.24t/a、氮氧化物:2.16t/a、VOCs:0.677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十、依法须取得其它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请你单位另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批准(同意)。

十一、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函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十二、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区管委会和**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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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