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滁州市科技计划(人工智能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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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发展局、中新苏滁高新区科技人才局:

根据《**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滁科〔2026〕21号),市科技局组织开展了市科技计划(人工智能类)技术需求征集凝练和项目指南编制等工作,经专家论证、会议研究,形成2026年度市科技计划(人工智能类)项目指南(附件1),现予以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创新场景应用业主单位,须在**市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业主单位与人工智能供给单位联合申报。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提供2024、2025年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成立时间不足2年的,按实际会计年度提供。

3.业主单位限申报1项,人工智能供给单位限参与2项,业主单位须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立项支持。

4.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由牵头单位与**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5.项目主持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鼓励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负责人和骨干。

6.项目申报时须已落地。

二、支持方式

1.通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方式确定立项项目,实施周期一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计算。

2.单个项目财政支持资金不低于25万元、不高于50万元。原则上按市(县)不超过40%、企业不低于60%的比例共同出资。

3.项目立项后,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材料。申****管理部门报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审核推荐。****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申报单位、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申报单位生产经营、基础条件、研发团队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考察结果随同推荐函一并报送。

3.材料报送。****管理部门于10月29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一****政务中心北楼556市科技局高新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旭东,电话:0550-****494。

附件:1.项目指南附件1.doc

2.**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doc

3.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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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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