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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工厂化项目-水池、污水过滤池、泡草池、一次发酵隧道、二三次发酵隧道、门卫2脚手架工程答疑澄清
本项目(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中标人每月25日前提交上月进度款付款申请,招标人按审核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于次月支付进度款;脚手架拆除完成,材料清退场完成,并经招标人对结算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100%。若招标人未收到建设单位当月进度款,则当月不予支付,累计计入下月进度款支付周期。中标人在领取每笔进度款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足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否则不予支付进度款,直至开具符合要求发票后,招标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付款。
现修改为:付款方式:1、外架:分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上月进度款付款申请,承包人按照审核完成合格工程量(合格工程量为已经搭设完成的工程量)的50%于次月支付工程款;外架拆除完成,材料清退场完成后付至85%;经承包人对结算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100%。
2、內架:分包人每月25日前提交上月进度款付款申请,承包人按照审核完成合格工程量的40%于次月支付工程款(合格工程量为已经搭设完成的工程量);內架拆除完成,材料清退场完成后付至85%;经承包人对结算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100%。
3、分包人在领取每笔进度款前,必须按照承包人要求提供足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否则不予支付进度款,直至开具符合要求发票后,承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恢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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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