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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厅于2026年10月8日—10日,****学院进行了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评价。经评价,该校各项数据达到基本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0月16日—2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7855;邮箱:****@126.com。
****教育厅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