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无城镇南方商厦(高新大道与锁埂路交叉口西南80米)1处电子大屏广告位3年期经营权出租公告
一、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名称
**市无城镇南方商厦(高新大道与锁埂路交叉口西南80米)1处电子大屏广告位3年期经营权。(标的编号:****)
**市无城镇南方商厦(高新大道与锁埂路交叉口西南80米)1处电子大屏广告位3年期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规定,通过**市无城镇南方商厦(高新大道与锁埂路交叉口西南80米)1处电子大屏广告位发布经营性、自设性或公益性广告,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二)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标的位于**市无城镇南方商厦(高新大道与锁埂路交叉口西南80米)外立面;标的状态为闲置;规格为11.343m*6.50m;面积为73.73㎡;像素间距:≤5.0mm;封装方式:SMD三合一(3535或2727灯珠);像素密度:>40000点/m;亮度:>6000cd/m*(可调);色温:3000K-10000K可调;水平视角:≥140°;垂直视角:≥120°;刷新率:>3840HZ;灰度等级:红绿蓝各14-16bit;换帧频率:>50Hz;色彩还原度:>98%;工作电压:AC 220V+10%,50Hz;工作温度:-30℃~+60℃;工作湿度:10%~90%RH(无凝露);抗风等级:>8级风力;防雷击:屏体及控制系统均须有防雷措施。
(三)经营权租赁期限:
3年;经营权租赁期限自实际移交日算起。
(四)特别提示:
1、****联通网络,期限为1年(自2026年8月18日至2027年8月17日止),费用为2400元,成功出租后,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三、出租方
****。
四、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1、3年期经营权租金底价:人民币106,200元。
2、租金支付方式及要求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由承租方****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1个月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先付租金后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的一部分。
(4)自《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9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竞租方承诺:意向竞租方在报名前已详细阅读本公告及作为公告附件的《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一旦递交竞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的全部内容。
(3)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对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及附属设施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交易所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联通网络,期限为1年(自2026年8月18日至2027年8月17日止),费用为2400元,成功出租后,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5)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在****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出租方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方应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方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出租标的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交易所无关。
(6)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涉及的电子屏广告位的实际尺寸、规格型号等与本公告列示的信息存在差异,不调整租金价款。
(7)意向竞租方承诺:自承租方取得广告位经营权之日起,承租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广告发布及审批手续,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涉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事项,承租方须自身具备相关资质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全用电,并按时交纳电费等各项费用,自行承担逾期交纳的法律责任。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国家广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不得发布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导向错误的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
(10)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1)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涉及广告位及附属设施的检查、维护,对损坏的应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保持广告位及附属设施良好状态,费用自行承担。
(12)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发布公益广告时,承租****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公益广告图片素材及要求,无偿制作、安装和发布公益广告。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将广告位闲置空版,发布广告位招租信息时必须以公益广告图片为背景。****政府部门创建并要求户外广告位发布公益广告时,则按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执行,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给予任何租金减免及**租赁期限。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不对外转租或以转包、借用、联营等名义转让经营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并无偿收回出租标的经营权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5)意向竞租方承诺:《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期满的,承租方应于期满之日向出租方交回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及附属设施;《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及附属设施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向出租方交回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及附属设施。承租方向出租方交回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及附属设施时,承租方在广告位上添置的设施(如有)均以现状交给出租方,且不要求补偿,承租方不得继续利用出租标的涉及的广告位及附属设施开展广告业务,对于承租方未履行完毕的广告合同,由承租方负责与各业务单位予以解除或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风险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出租标的的出租底价承租本标的。
(二)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9日。
(二)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9日(如公告期**,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
2、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本标的的交易保证金通过钱包支付;
请意向竞租方通过e****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意向竞租方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账号须为该名称对应账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竞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3、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缴纳,且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
特别提醒:
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意向竞租方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为确保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请至少提前两小时进行保证金支付,如支付半小时后缴纳状态未显示为“已缴纳”的,请致电(0553-****729)。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意向竞租方自行承担。
4、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
a.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本公****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b.意向竞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骗取承租资格并成为标的承租方;
c.意向竞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扰乱交易秩序。
(2****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交易所于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3)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手续
1、本标的采取线上报名,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自行办理(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报名操作演示》(www.****.com),如有疑问请致电(季经理 0553-****788)咨询。
2、承租****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竞租申请书,须签字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承租方公章。
②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承租方签字。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理人办理竞租事宜的)。
(六)交易方式
网络动态报价。
(七)交易签约
承租方****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
(八)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九)竞价安排
1、竞价方式:加价;
2、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
3、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9日10:00至2026年10月30日10:00;
4、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
(十)交易双方签订《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广告位经营权租赁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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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季经理
联系电话:0553-****788
联系地址:**市长江路和景苑S4幢(长江路与**路交叉口向北50米)
**市无城镇南方商厦(高新大道与锁埂路交叉口西南80米)1处电子大屏广告位3年期经营权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交易所网站(www.****.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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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