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学校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供配电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学校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内容澄清:
1.本项目税金是否按照9%计取,请明确
答:是,按照 9%计取。
2.请问此次招标外线工程量是否为主供电源由110kV****电站10kV黄师23开关间隔至二期**开闭所。备用电源由炯长路与塔山路**西南角现状现状#62工井内开断至二期**开闭所。
答:详见10kV外线工程图纸设计说明。
3.请问高可靠性供电费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4.根据《**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要求,业绩涉及金额、建筑面积、长度等指标的,原则上只设置一项,且不超过该项对应指标的70%,本项目控制价2330万元,而投标人业绩要求为2300万元的供配电业绩,不合理;建议修改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1600 万元的供配电(工程内容可含线路工程)业绩(该业绩中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低于 10kV),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6分。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要求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指标设置涉及金额、建筑面积、长度等指标的,原则上只设置一项,且不超过该项对应指标的70%,本项目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投标人业绩设置金额指标为1600万元,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投标人业绩设置金额指标为2300万元,符合“初步评审业绩规模要求不得高于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业绩要求”的导则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007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汪亚林
联系方式:0551-****3112,****3831
2026年10月15日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