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国显科技有限公司2.4MW-5.016MWh工商业储能EPC项目答疑补遗BB2026SQGCZ1321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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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MW-5.016MWh工商业储能EPC项目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4MW-5.016MWh工商业储能EPC项目”招标文件相关答疑补遗内容如下:

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29日9时30分。开标地点调整****交易中心三楼2号开标室。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备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现修改为:

备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23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总装机容量不少于3MWh 的用户侧储能施工业绩。

现修改为: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3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至少具备1个单项合同总装机容量不少于3MWh 的用户侧储能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4、原招标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注中3.投标人提供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岗位。

现修改为: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岗位。

本次答疑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的不便,敬请谅解。

**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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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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