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琅****社区房屋招租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6年8月27日发布竞价公告,对**市琅****社区房屋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9月8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号标的物:****环国际604室
成交人:王静
成交价:每年伍仟叁佰陆拾肆元整(5364元/年)
租赁期:三年
2号标的物:****环国际605室
成交人:王静
成交价:每年叁仟贰佰捌拾捌元整(3288元/年)
租赁期:三年
3号标的物:****环国际607室
成交人:徐继春
成交价:每年柒仟肆佰零肆元整(7404元/年)
租赁期:三年
4号标的物:****环国际608室
成交人:王静
成交价:每年伍仟伍佰伍拾陆元整(5556元/年)
租赁期:三年
5号标的物:****花园12号楼
成交人:陈广明
成交价:叁万叁仟肆佰捌拾元整(33480元/年)
租赁期:三年
公示期: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0日
招租单位联系人:徐毅恒 联系电话:0550-****080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99****9371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区****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0550-****900。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
代理机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