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一标)--人行道改造等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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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一标)--人行道改造等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3********00449XQ-****0615-000570-4
信息发布时间 2026-06-24 16:54:21
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方式 估算价(万元)
1 ****001 **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一标)--人行道改造等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公开招标 53.55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县城镇功能活力品质提升一期项目(一标)--人行道改造等提升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变更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5.3 支付酬金为:“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监理人先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监理合同价2%),该施工标段工程量完成50%时累计付至监理费30%;完成70%时累计付至监理费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累计付至监理费的80%(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或竣工结算完成付至监理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结算完成后一次性付清。”变更为:“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监理人先向委托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监理合同价2%),该施工标段工程量完成50%时累计付至监理费30%;完成70%时累计付至监理费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累计付至监理费的80%(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竣工结算完成付至监理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且竣工结算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变更,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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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4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招标文件预公示意见建议表.docx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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