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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饰面用花岗岩矿、旌****公司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规划局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泽宏
联系电话:0563--****917
2025年7月21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编制单位 | 审查情况 |
1 | ****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 | ****勘查局****地质队 | 通过 |
2 | 旌****公司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旌****公司 | ******公司 | 通过 |
附件:
1.****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2.旌****公司饰面用花岗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