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 **县第十一届**民歌大赛暨**县首届村歌擂台活动、**县第三届“非遗少年说”****人大赛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第十一届**民歌大赛暨**县首届村歌擂台活动、**县第三届“非遗少年说”****人大赛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90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设置最高限价9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县第十一届**民歌大赛暨**县首届村歌擂台活动、**县第三届“非遗少年说”****人大赛活动服务采购项目,根据《关于开展**县第十一届**民歌大赛暨**县首届村歌擂台活动的通知》内容要求,活动全过程包括下午室****广场汇报演出的背景、宣传海报、舞美设计,全程视频拍摄拍照记录、视频摄制作,舞台、线阵音响、灯光(搭桁架灯光)、地毯及演出舞台现场执行监督,大赛主持、评委邀请及劳务,奖牌证书节目单设计制作,演出现场氛围桌椅、硬隔离等装置布置,防暑降温、活动现场安全秩序保障等等活动现场后勤保障、大赛奖项设置补助等等一切与活动相关的一切服务;根据《关于举办**县第三届“非遗少年说”****人大赛的通知》内容要求,活动全过程包括初赛、决赛的活动背景、海报宣传等设计制作、氛围布置、活动主持、拍摄记录视频制作、奖项设置奖品、奖牌、证书、评委邀请(不少于7位评委)及活动后勤保障等一切与活动相关的一切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县第十一届**民歌大赛暨**县首届村歌擂台活动大赛及汇报演出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县第三届“非遗少年说”****人大赛活动初赛于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决赛于8月20日前完成,具体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开展。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本项目只接受被邀请的单位参与投标)
8、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且具有文化展演活动组织策划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第3、4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10点00分前
地点:****公司处
四、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7 月25日10点00分(**时间)
地 点:****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襄园
联系方式:王亮 158****2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襄河镇大吴路庄曹新村B2-2幢401号商铺
联系方式:梁冬梅 135****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