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现将2025****基地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5年6月13日-6月22日)。
监督联系电话:0564-****013(县农业农村局)、12317(防返贫和乡村**服务热线)。
通讯地址:**县金叶路563号。
电子邮箱:****@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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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3日
**县2025****基地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 **县2025****基地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
实施地点: | **畈镇 |
实施单位: | **畈镇 |
主管部门: | **** |
项目负责人: | 张 乔 |
实施期限: | 2025年5月—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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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五年六月
**县2025****基地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关于下达**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农工〔2025〕2号)文件精神,****基地生产能力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名称
**县2025****基地生产能力提升项目。
二、资金来源和资金规模
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排市级衔接资金350万元。
三、实施地点
**畈镇。
四、建设内容
田块整治、沟渠整治、塘坝整治、农田岸坡防护及其配套设施等。
五、实施期限
根据《关于下达**县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农工〔2025〕2号)文件要求,****基地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年5月--2025年12月。
五、绩效目标及联农带农机制
****基地生产能力提升1166亩(在**畈镇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建项目中实施)。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户增产增收。
七、资产权属及管护责任
项目建成后形成固定资产,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护制度、办法,建立资产和管护台账。同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基地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工程管护责任,明确管护范围,严格管护标准,落实管护主体,确定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