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征集**服务商项目
评审日期:2025年7月14日
公示期: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7日
入围候选供应商名单公示如下:
标段1:******公司
中****公司****公司
****公司
**小马****公司
****研究院有限公司
**浪潮****公司
******公司
**思特奇****公司
****集团****公司
**麦卡赛****公司
**电信****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中科****公司
****公司
标段2:****研究院有限公司
**浪潮****公司
**思特奇****公司
****集团****公司
**麦卡赛****公司
**电信****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若供应商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望**路900****科技园D9栋6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赵经理 177****6192 。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入围供应商的依据,即本项目入围候选供应商确定为项目入围供应商。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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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