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政许可 |
无 | 2025-07-11 |
****分局 | 2025-07-11 |
有效 | ****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成****公司年产250万台套汽车零部件总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成****公司年产250万台套汽车零部件总成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吴圩镇创业路6号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县吴圩镇创业路6号厂房,主要建设年产250万台套汽车零部件总成项目,租赁标准化厂房9051.62平米。购置注塑机、吹塑机、焊接设备等共计40套以上的生产设备。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注塑/吹塑、焊接、丝印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碎料产生的粉尘和食堂油烟。 注塑/吹塑废气:注塑/吹塑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效率90%,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焊接废气:热板焊接、红外焊接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焊接点位侧上方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0%,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效率90%,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丝印、烘干废气:丝印和烘干废气分别经过丝印机工位(1处)和烘干炉(前后共2处)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效率90%,经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处理效率90%,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碎料废气:碎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碎料机(共4台)自带集气管道进行收集,收集的粉进入分别进入机器自带袋式除尘装置(TA002-TA005)中进行处理,处理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后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和食堂废水。生活污水经产业园化粪池后与循环冷却水和经厂区隔油池的食堂废水在废水总排口混合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经陡河入沛河。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正常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为70-85dB(A),经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措施后,可确保所有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碎料机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废零件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存放于交予物资回收单位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水性油墨桶、水性油墨清洗废液、水性油墨擦拭抹布、废脱模罐、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每日交予环卫部门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政府****中心环保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633 |
传真: | 0550-****955 | 通讯地址: | ****服务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