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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拟登记的权利人):刘福前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刘式范
不动产坐落:**县淮****公司9号楼家属楼501室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72.1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 0554-****003
公告单位:****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