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市监罚听告〔2025〕481号
临****公司等5户企业(名单附后):
本局立案调查的临****公司等5家公司(以下称当事人),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案,现已调查终结。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了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的违法行为。本局将依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之规定,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公司注册登记地址、电话及其他方式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应当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刘路路、张志强 联系电话:0558-****315
联系地址:**县姜寨镇环镇西路与韦庙路交叉口东180****管所)。
****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