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县运漕镇徐冲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480.8 m2
地理位置:****社区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利用现状:徐冲安置房部分区域(2#楼部分区域、3#楼部分区域、绿化、内部道路等)
用地性质: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
委托单位:****
调查单位:**市****公司
调查缘由: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16年4月地块内开始建设徐冲安置房项目,2017年1月项目2#楼、3#楼建设完成,1#楼和4#楼暂未建设。2017年至今,地块内为徐冲安置房部分区域(2#楼部分区域、3#楼部分区域、绿化、内部道路等)。本次为项目补充供地,目前地块正在进行报批,规划用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06月至2025年07月。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通过对本次调查地块相关历史资料的收集与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的情况,第一阶段调查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2016年4月地块内开始建设徐冲安置房项目,2017年1月项目2#楼、3#楼建设完成,1#楼和4#楼暂未建设。2017年至今,地块内为徐冲安置房部分区域(2#楼部分区域、3#楼部分区域、绿化、内部道路等)。本次为项目补充供地,目前地块正在进行报批,规划用地性质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
地块周边主要为村庄、集镇和农用地,部分区域为道路和坑塘水面,后陆续建设居民区、学校等。周边区域在历史上未发生化学品泄露或其他环境污染事件,本次调查地块相邻地块为安置房、内部道路、绿化等,不存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风险,地块周边无生产企业和其他污染隐患。
调查期间,我公司技术员使用快速检测设备(XRF和PID)对地块内存在的表层土壤样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PID读数显示为0.1-0.6 ppm,数值均较低;砷、镉、铜、铅、汞、镍的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铬的检测值未超过《**市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与对照点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比对,无明显异常。
调查地块在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其他潜在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作为第一类用地中的居住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调查结论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表层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