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分校十七中校区改扩建项目一期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
“****集团**分校十七中校区改扩建项目一期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一、答疑公告
1、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人员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如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一体化、EPC等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部分金额须满足上述金额要求)问:我单位提供合同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学校学生公寓”**业绩,属于“科教文卫”类公建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3.1.1条明确将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学生公寓作为宿舍类建筑,属于居住建筑范畴,而非公共建筑,故不予认可。
2、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奖项荣誉中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文件时间或官网发布的获奖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请问我单位获得的某房屋建筑工程**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参建)是否符合要求
答:予以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3832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7400
****
2025年07月07日
****集团**分校十七中校区改扩建项目一期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澄清公告
“****集团**分校十七中校区改扩建项目一期提升改造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如下:
一、澄清公告
本项目修改开评标项系统配置,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民生大厦9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3832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向西100米)一楼
邮 编:230031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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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