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万****加工厂房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07-02
万****加工厂房项目招标文件补疑(一)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该项目招标公告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该项目外网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第1)或第2)或第3)项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第1)或第2)或第3)项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字样修改为: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第1)或第2)项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第1)或第2)或第3)项资质;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字样。其他不变。
注:此补疑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二军路23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宛敏政
电 话:0551-****10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庐城镇**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殷工
联系方式:0551-****8153
202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