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人社厅2025年职工子女暑期托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329号国轩凯旋大厦1708室
中标金额:13.92万元(每期)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省人社厅2025年职工子女暑期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缓解干部职工暑期看护子女压力,让职工子女度过一个安心假期,将厅党组“栓心留人”的关爱延伸到职工家庭中,为干部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提供保障,拟于2025年开展厅职工子女暑期托管活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地址:采购人单位附近。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8月,托管活动分两期,每期时间17个工作日。 |
五、评审专家名单:卫先芳、钟萍、孙业萍(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官网、**省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二)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路435号院内17栋行政楼三楼,联系电话:191****295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备注: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未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市长江中路333号
联系方式:152****6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路435号院内17栋行政楼三楼
联系方式:191****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