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178429H/202506-00031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发布机构: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煤矿低浓瓦斯CCER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6-30 | 发布日期: | 2025-06-30 |
****公司许疃煤矿: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节能审查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依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节能审查。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煤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378平方米;建设一套6万方瓦斯氧化装置及瓦斯安全输送掺混系统、供暖设备。
四、项目能源结构及用能总量: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主要是电力、瓦斯、天然气。年能源消费量为电力139.02万kwh,瓦斯(浓度4.8%)6117.5万立方米,天然气73.5万立方米,折算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259.65吨标准煤,等价值236.12吨标准煤。采取节能措施后年节约电力12.07万kwh,年节约14.83吨标准煤(当量值)、35.22吨标准煤(等价值)。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不得采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电器、设备、材料,并加强设备运营能耗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要按照规定组织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应当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我委。
七、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项目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代码:窗体顶端
七、项目代码:窗体顶端
八、本项目代码:****。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