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父镇小杨村后营自然村**水泥道路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区城父镇小杨村后营自然村**水泥道路项目
2、项目编号:****
3、开标日期:2025年06月30日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地址:**省**市**区市府南路天一阁2号楼102铺
投标报价:20116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区城父镇小杨村后营自然村**水泥道路项目 施工范围:**泥路1条,长320米,宽4米,厚0.18米,共计1280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焦国庆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0117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五、其他补充事项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广场 B14 栋14层1417室,联系电话:0371-****1096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如下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善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子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供应商应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异议,并按照本条款(一)规定内容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地址:****
联 系人:任主任
联系申话:187****368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广场 B14 栋14层1417室
联系人:吕工
联系方式:0371-****1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