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是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档案馆,为将**的发展历程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抢救和保护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珍贵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和《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具有重要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红色历史档案资料。**地区在革命战争年代、新中国建立以后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反映中国共产党建党历史或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各项事业突出成就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文书、电子、照片、音像和实物等档案资料。其中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的文字资料,主要是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期间个人的回忆录、日记、书信、手稿、书籍、文件、报告、电报、布告、命令、新闻报道、事迹材料等;图像资料,主要是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期间的照片、音视频、绘画作品等;实物资料,主要是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期间的的证件、证书、徽章、服装、牌匾、票据、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生活用品、文艺作品、标语、传单、招牌、纪念品、慰问品、钱币、烈士遗物等历史见证物。
2.历史文化档案资料。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社会民风民俗、人文地理、自然风貌、建筑艺术、文化艺术、城市变迁、民族宗教以及名企、名店、名品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包括各种有价值的文献书籍、照片、票证、证章、商标、契约、图案、小报、传单、家谱、老物件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档案资料,包括申报材料、证书、牌匾、书籍文献、传统图样、设计稿、剧本、服装、道具、代表性传承人作品和口述音视频、传统技艺的工艺流程记录、民俗活动的影像记录、传统音乐舞蹈的曲谱与表演视频等。
3.重要人物档案资料。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外领导人、**省主要领导及著名人物在**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讲话稿、题词、信函、照片、录音(像)、纪念品等档案资料及使用过的实物。
4.杰出人物档案资料。**籍或在**工作过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获得者、“两院”院士、**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奖章和“三八**手”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等档案资料,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者、专家、作家、科学家、艺术家、企业家和运动员的档案资料,以及革命烈士、战斗英雄、时代楷模、爱国人士等档案资料,包括著述、题词、证书、工作笔记、诗文、照片、书信、录音(像)、奖杯、奖牌、奖章、传记、墓志碑文等。
5.“四重”档案资料。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档案资料。
6.其他珍贵档案资料。其他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将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档案****档案馆,市档案馆将对捐献单位或个人颁发捐献证书。确系非常重要或者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经专家组鉴定评审后,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2.复制保存。对于不愿捐赠原件,但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可提供数字化扫描或复制服务,仿真复制后原件归还所有者,复制件入馆收藏。
3.上门征集。档案资料****档案馆联系,市档案馆将派专人上门现场征集。重要历史时期、重要事件的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结合实际情况,录制口述档案。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征集说明
1.档案所有人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无权属和版权争议, 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2.照片要内容真实、影像清晰,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以原件为主,特别珍贵的可提供翻拍或扫描件(不作技术处理);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地点、时间、人物(重要人物注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收藏者)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
3.凡捐赠、征购、复制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享有优先和无偿利用的权利。
五、联系方式
以自愿捐赠为主,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 ****接收征集科
联系电话: 0556-****677
联系地址: **市菱**路30号****
电子邮箱: ****@163.com
****诚挚欢迎您以及您周围的热心人士,踊跃提供线索,积极捐献,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让历史遗存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共同保护和传承珍贵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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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
****是收集、保管和提供利用档案****档案馆,为将**的发展历程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抢救和保护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珍贵档案资料,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和《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具有重要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红色历史档案资料。**地区在革命战争年代、新中国建立以后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反映中国共产党建党历史或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各项事业突出成就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文书、电子、照片、音像和实物等档案资料。其中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的文字资料,主要是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期间个人的回忆录、日记、书信、手稿、书籍、文件、报告、电报、布告、命令、新闻报道、事迹材料等;图像资料,主要是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期间的照片、音视频、绘画作品等;实物资料,主要是抗日战争和抗美援朝期间的的证件、证书、徽章、服装、牌匾、票据、旗帜、会标、奖牌、战利品、战斗用具、生活用品、文艺作品、标语、传单、招牌、纪念品、慰问品、钱币、烈士遗物等历史见证物。
2.历史文化档案资料。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社会民风民俗、人文地理、自然风貌、建筑艺术、文化艺术、城市变迁、民族宗教以及名企、名店、名品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包括各种有价值的文献书籍、照片、票证、证章、商标、契约、图案、小报、传单、家谱、老物件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档案资料,包括申报材料、证书、牌匾、书籍文献、传统图样、设计稿、剧本、服装、道具、代表性传承人作品和口述音视频、传统技艺的工艺流程记录、民俗活动的影像记录、传统音乐舞蹈的曲谱与表演视频等。
3.重要人物档案资料。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外领导人、**省主要领导及著名人物在**视察、检查、指导工作时形成的文件材料、讲话稿、题词、信函、照片、录音(像)、纪念品等档案资料及使用过的实物。
4.杰出人物档案资料。**籍或在**工作过的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获得者、“两院”院士、**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五一”奖章和“三八**手”获得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等档案资料,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者、专家、作家、科学家、艺术家、企业家和运动员的档案资料,以及革命烈士、战斗英雄、时代楷模、爱国人士等档案资料,包括著述、题词、证书、工作笔记、诗文、照片、书信、录音(像)、奖杯、奖牌、奖章、传记、墓志碑文等。
5.“四重”档案资料。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档案资料。
6.其他珍贵档案资料。其他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将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档案****档案馆,市档案馆将对捐献单位或个人颁发捐献证书。确系非常重要或者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经专家组鉴定评审后,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2.复制保存。对于不愿捐赠原件,但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可提供数字化扫描或复制服务,仿真复制后原件归还所有者,复制件入馆收藏。
3.上门征集。档案资料****档案馆联系,市档案馆将派专人上门现场征集。重要历史时期、重要事件的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结合实际情况,录制口述档案。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征集说明
1.档案所有人提供的档案资料应无权属和版权争议, 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2.照片要内容真实、影像清晰,黑白、彩色不限,尺寸不限,以原件为主,特别珍贵的可提供翻拍或扫描件(不作技术处理);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需附简要文字说明,内容包括地点、时间、人物(重要人物注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收藏者)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
3.凡捐赠、征购、复制的档案资料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享有优先和无偿利用的权利。
五、联系方式
以自愿捐赠为主,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 ****接收征集科
联系电话: 0556-****677
联系地址: **市菱**路30号****
电子邮箱: ****@163.com
****诚挚欢迎您以及您周围的热心人士,踊跃提供线索,积极捐献,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让历史遗存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共同保护和传承珍贵历史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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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