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2 00:00
****公车维修服务项目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 ****公车维修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项目预算 | 100万元(一年) |
采购内容 | 公车维修服务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
付款方式 | 每季度结算一次。 注:****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70%。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审法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联系方式:朱成文 0561-****298; 邮箱:****@qq.com 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人:吴倩;联系电话:0561-****332;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 |
公示期 | 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五个工作日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9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公车维修服务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公车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中心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项目需求和供应商资质要求),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7月9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中心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