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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碧桂园天玺湾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碧桂园天玺湾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叶扬辉

住所地:**市三山区碧桂园天玺湾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吴爱峰

住所地:**省**市三山区龙窝湖周边(东侧)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39****8012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并由乙方对**碧桂园天玺湾小区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 ”)进行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碧桂园天玺湾

物业类型:住宅

座落位置:**市三山经开区**街道龙窝湖旁

建筑面积:62825.94平方米

户数:468户;地下车位:584个;地上车位数量:25个

楼幢数:657至665,共计9幢。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春色

南至:**上品

西至:龙窝湖湿地公园

北至:观澜湾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实际物业管理区域以附件规划平面图中线标明的范围为准;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物业设施设备明细详见附件。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甲方提供位于碧****服务中心作为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供乙方使用,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物业服务概述

乙方在本物业内,提供以下物业公共管理服务: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与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和架空层等)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时间,定期对房屋建筑共用部位进行巡查及日常维护。发现房屋建筑共用部位有损坏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在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配合下,组织对损坏部位进行修复,使受损的房屋共用部位基本恢复原状及外观,保持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与要求:根据共用设施设备(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雨污沟渠、室外泵房、路灯、消防设施及除供电、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所有市政公用设施外)的使用及养护要求,定期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及日常维护。发现共用设施设备有损坏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标准,在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配合下,组织对受损部位进行维修,****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三、公共文体**场所及其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与要求:根据本物业公共文体**场所及其设施设备的使用和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及日常维护,对有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保持公共文体****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四、公共绿化与园艺小品的养护和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与要求:根据本物业规划图及原始绿化设计,结合甲方具体要求,以及植物的生长特性对花草树木进行施肥、浇水、防病防虫、除草、培土,修枝整理、补栽补种、处理枯枝落叶、清理场地,对受损的园艺小品进行修复。

五、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与要求:依照相关规定及服务标准,对本物业内的公共道路、公共楼梯等公共场所进行保洁服务,包括垃圾规范分类收集和每日及时清运,保持本物业公共区域公共环境的整洁卫生。

六、交通及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与要求: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巡检、维护本物业公共区域道路交通标识、指引、警示等标志;配合**部门维持本物业公共区域的交通及车辆停放秩序。

七、协助**部门维护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防范管理

服务内容与要求: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协助**部门做好本物业的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防范工作。制**全防范制度,对公共区域设定合理的巡查管理方案,并按照该方案开展巡查服务。发现违法犯罪活动,依法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报告、配合**部门处置。同时必须建设和保障苑区内视频安全监控系统及巡逻巡视制度正常运行,******部门及甲方提供监控系统查询服务,涉及案******部门的指引下方可查询。

八、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与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告知业主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本物业的装饰装修活动。

九、对本物业相关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等档案资料管理服务

服务内容与要求:对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及竣工验收资料收集齐全、分类清楚,并建立相应档案,完善使用登记制度。

十、.其他

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上级政府各部门、社居委临时交办的公共服务类工作;****政府部门制定和提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

第四条管理标准与服务质量要求

本合同约定的具体物业服务管理标准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二级)》实施,物业服务费按后文约定执行。

一、综合管理

1、乙方须设****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2、拟派驻项目经理需持有国家相关从业岗位资格证书,并具有 3 年以上物业服 务企业从业经验,具有商业住宅物业项目管理经验。服务中心所有人员须 统一着装,仪表整洁,挂牌上岗;相关技术工种所配备的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岗位技术证书或上岗证书,方可以挂牌上岗。

3、负责确定配电、消防等岗位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各岗位与责任区按照物业管理规范,定时进行工作记录;建立各岗位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服务场所公示管理制度。

4、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

5、建立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

6、保障夜间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15 分钟内到现场;

7、负责建立完善委托管理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资料档案,妥善管理本物业竣工图纸验收资料、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等档案,收集齐全,分类清楚,并且完善使用登记制度。

8、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

9、每年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一次针对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每次征求意见用****园区常住总户数 2/3,满意率不得低于85%。

二、秩序维护服务

1、秩序维护人员,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中的二级物业服务标准要求配置足额人数的秩序维护安保人员,须选派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接受过安全技能训练(专项培训、岗中持续培训),并具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技能,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设备和器材能力的安全保卫人员。

2、建立切实可行的秩序维护管理制度,保障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道路、公共 秩序井然,保持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3、要求**碧桂园结合小区现状进行分区实施封闭式管理、24小时治安保卫制度,主出入口及按二级服务标准规定不低于 6 小时立岗。消防通道每天进行巡逻检查并确保畅通;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有序停放,防火、防盗;各楼层、地下车库、关键部位及院落周边24小时定时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引导车辆按标明车位停放,做好维持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对小区内外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监视监 控,做好值班记录。

4、保障消防、防盗等报警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对需要更新的消防器材及时提交书面报告;对消防、安防设备及泵房等重要部位进行定期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或突发事件须及时、迅速、有效地处置。

三、清洁卫生

1、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中的二级物业服务标准要求配置足额人数的保洁人员,建立健全保洁管理制度,负责常规项目保洁,实行规范化的清扫保洁标准,配齐备全各种环卫保洁设备及用具,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对所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和周围环境要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杀菌,严格控制室内外蚊虫滋生,垃圾及时清运,确保环境卫生整洁。鼓励实行垃圾分类。

3、须安排专人****广场、大厅、走廊、电梯间、楼梯、扶手、地下室、**、内外墙面、停车场(库)、道路等位置的保洁质量,所有公共区域不得杂物堆放,无废弃物、污渍,保持清洁。

四、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1、乙方需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中的二级物业服务标准要求配置足额人数的维修维护人员。乙方可以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维保单位对所管辖区域内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相关委托维保单位需向甲方报备同意后方可实施。需确保工程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运行;协调维保工作,负责随工监理;总体做到养护妥善、运行正常、保障供给、应急有力;运行管理相关人员必须持有资质证书或培训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2、负责配电房日常维护保养,保证配电房常用设备完好;确保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并负责与供电部门的业务协调,做好巡查、值班记录;做好供电设备管理维护,要定期对供电范围内的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巡视维护和重点监测,建立设备档案、台账、维修记录,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供电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要保持完好并加强日常维护检修,确保用电安全;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 保持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负责消防、监控系统的运行及维护,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消防管理 工作,确保整个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对烟感、温感、排烟阀、送风阀、探测器、送排风机、 自动喷淋、室内消火栓、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气压罐、消防泵、喷淋泵及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安全监控设施完好;遇有故障及时报告,并配合维修人员及时到场维修。

4、负责二次供水箱的清洗、消毒工作;按照维保要求按时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对供水系统管路及设备进行日常清洁并定期清洗消毒;定期对排水管进行疏通、养护及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遇有故障及时发现并排除,并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5、负责电梯运行维护,建立电梯厅门、轿厢及箱内照明正常维护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障电梯设施外观完好,保持轿厢、井道清洁;做好电梯操作运 行服务及突发故障的应急报修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客服服务

1、乙方需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中的二级物业服务标准要求配置足额人数的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要仪容得体、姿态端正、举止**、精神饱满、微笑服务、耐心细致、热情周到;制定相应的服务规程,认真落实到人。

2、建立业主投诉处理、反馈制度,及时处理业主投诉与建议

六、绿化日常养护

1、乙方需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中的二级物业服务标准要求配置足额人数的绿化养护修复人员,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花卉、草坪、植物养护,根据花卉、植物生长习性、季节浇水、施肥,发现病虫害及时救治,保持花卉、植物生长正常;及时修剪,无枯枝、死枝及病虫害现象。

2、花草、树木、绿地管理和养护要落实措施,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七、制度建设

1、制订本项目物业管理的目标、考核办法、奖惩制度;

2、制订进退场交接方案;

3、制订各项目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

4、制订值班、交接班巡查制度;

5、实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6、制订设备、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包括紧急应对停电、消防与电梯故障、夜间盗抢、水管损坏堵塞等),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等;

7、制订本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第三章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五条物业服务费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物业服务费的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的最终测绘面积为准,下同)交纳, 合同期内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的具体标准如下:

[住宅]:1元/平方米/月;

二、本合同期限内,依法将住宅变更为其他用途的,应根据变更后物业性质的收费标准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物业服务费的支出范围

一、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及保养费用;

三、本物业公共绿化养护费用;

四、本物业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费用;

五、本物业公共秩序的维护费用;

六、乙方的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和管理费分摊;

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法定税费;

八、经乙方与甲方协商同意后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物业服务费其他约定

一、除以上支出项目外,国家、地方法规政策规定直接向业主或其他物业使用人征收的其他费用,均不计入物业服务费支出。

二、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三、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已出售但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以下简称“空置房 ”,包括但不限于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和车位),建设单位应按前款规定的收费标准全额交纳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

四、物业服务区域内已出售并已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无论业主是否正式入住或者空置,物业产权人都应按时缴纳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为理由拒绝支付。****政府有相关法律或文件规定可以免交或少交物业费时,按文件执行。

五、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企业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上述企业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不含以下费用

一、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园区的停车服务费(包含临时停放及固定停车费);

三、处理及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监控、电梯及其他中等维修项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和安防监控系统的全部或半数以上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涉及使用公共收益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需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公共分摊费用

一、本物业电梯运行产生的能耗等费用,按现行包含于物业服务费中的标准执行,****政府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物业二次供水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所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的分摊,****公司委托乙方代收的,按照**市供****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如本物业内二次供水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公司负责,则二次供水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维护费的计收****公司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实际用水量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为准。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交纳

一、物业服务费乙方可以开展预收活动,需向甲方通报并给予业主一定活动奖励。

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至少在每年年底前结清当年物业服务费及当年实际产生的代收代缴费用。

三、物业服务费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服务之日起开始计收,无论是否居住或使用该物业,业主均应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政府有相关法律或文件规定可以免交或少交物业费时,按文件规定执行。

四、针对出租房物业服务费缴纳,出租方业主与承租方物业使用人的租房合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代收代缴费用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分摊费用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或租房合同及时告知乙方并承担连带缴费责任。

第十一条业委会工作经费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自成立后由全体业主承担,不计入物业服务费支出。工作经费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若法律法规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承担有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二、由乙方申请发起对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调价等其它乙方利益相关的业主大会时,****委员会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代收代缴生活费用

一、本物业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信、有线电视****公司、部门按规定标准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如有需要,有关部门可委托乙方代收代缴上述费用,并签订有偿服务合同,由乙方向委托单位收取相应的手续费,乙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按时交纳上述费用,并承担不按时交费的责任。

第十三条特约服务提供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提供特约服务的,遵从以下原则:

一、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特约服务。

二、若因乙方不能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特约服务而造成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不便或损害,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供的特约服务,必须与甲方另行协商后公示在物业服务公示区域内,做到明码标价。在提供具体服务前乙方必须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预计发生的特约服务费用。

四、因特殊情况具体产生的特约服务收费以乙方最终出具的账单及与甲方协商结果为准。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和管理
第十四条停车位收费方式

停车费和停车位物业服务费(实****政府定义的收费名称为准,下同)按以下标准收取:

一、****停车场整体改造完成并移交管理之前,本物业内所有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收费采用免费的方式执行。

二、停车场整体改造完成并移交给乙方或第三方机构管理后,****政府相关部门对甲方停车进行疏导和管理,停车收费****市政府相关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收费指导价格,与甲方另行协商确定,采用补充协议方式进行业主大会表决及公示后生效。

三、****政府规定停车位的停车相关费用,须按政府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的,****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四、车位、车库的管理服务由乙方负责,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公历每月30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月停车费和停车位物业服务费(临时停车收费除外)。

五、停车位的场地使用费和物业服务费并不包含对车辆及其车内财物的保管费用,乙方对车辆不承担保管责任。车位所有权人、车位使用人(含租户)如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须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协议,支付保管费用。但因乙方或第三方车**位管理方疏于管理,没有责任心,如停车场/停车位设施损坏(道闸/门禁/充电桩等设 备损坏或故障)、路面破损下陷、地库积水造成车辆泡水、监控点位不足或损坏等各种情况,本应通过加强管理和日常巡视来避免业主损失的,但管理方没有尽到管理责任的,管理方应当承担业主相应损失。

六、停车场收费标准可根据物价上涨、****政府停车场收费政策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但调整必须取得甲方业主大会的同意。收费标准调整后,车位所有权人、车位使用人(含租户)应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七、业主共有的车位,除非业主大会另有明确决议,则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固定或非固定车位等车辆停放模式,合理划分停车区域。

第十五条停车服务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一、停车场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停车场共用车位和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停车场配备的设施、设备(包括照明、通排风、给排水、消防、标识、道闸等系统)的维修养护费用;

四、停车场配备的设施、设备(包括照明、通排风、给排水、消防、标识、道闸等系统)的运行能耗费用;

五、停车场的公共环境清洁卫生费用;法定税费。

第十六条物业经营规定

一、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场地租赁、入场费、停车管理费等所得营收为公共收益,按照3:7 的方式进行划分,总收入30%归乙方所有,用于支付乙方各项管理成本及各项税费,70%归全体业主共有、甲方代为管理。

二、公共收益主要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经业主大**意后用于小区公共建设或公益事业。

三、公共区域内所有商务活动及所有合同,均需征得甲方许可,活动内容、收费标准及合同签订必须由甲方作为合同的第三方参与签署才生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所有涉及到公共权益的经营行为。

四、乙方次年1月底前向甲方及所有业主公示当年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接受甲方和全体业主监督。

第五章 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合同期限为叁年,自生效之日起往后计三个自然年止。即2025年 月 日起,至2028年 年 月 日止。

第十八条合同延期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业主大会没有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合同期****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第十九条合同终止前约定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决定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之前,乙方可应甲方的要求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照本合同执行。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组织乙方,按照国家验收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交接记录,双方各自保留一份留档。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前,甲乙双方应明确下列资料:

1、物业设计方案;

2、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5、物业质量保**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6、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双方明确上述资料之日,双方应在签收单据上签字盖章确认。

三、双方承接查验完毕之日起,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各项问题的时限,双方在承接查验清单中签字盖章确认。

四、对于质保期外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大型或中型维修,由甲方提出维修意见及方案,组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公共收益进行维修或改造,按国家相关规定程序采用公开招标等合法方式确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中标并开展相关维修改造工作,甲方负责对于维修或改造工程的招标监督、执行监督和验收。

五、监督、检查乙方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管理失误,****法院认定造成甲方及业主重大经济损失(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履约保证金的二分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

六、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引进的所有公共收益相关项目的内容和经营方式,有权拒绝相关项目进入本物业经营。

七、监督、检查乙方是否及时足额交纳本物业公共能耗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督促整改函及时交纳能耗费。

八、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动撤场,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

九、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业主规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十、主动与乙方加强沟通,相互尊重;甲方不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煽动业主不交、缓交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一、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二、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乙方依法催交;

十三、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社区建设活动;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同甲方及全体业主加强沟通,相互尊重;接受物业管****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支持并配合甲方的正常监督、维权活动;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分摊费用、代收代缴费用和其他特约服务费用。

四、健全财务制度,对本项目的各类费用的收支进行独立财务管理,做到规范运作,账目清晰;

五、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报告、公示、报警、责成当事人恢复原状或追究等价赔偿等必要措施;

六、****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乙方若有意对外转包某一服务项目,则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甲方有权对拟转包协议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八、应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在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期间,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及时劝阻、制止;

九、乙方有报告义务,须要每年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甲方认可后以宣传栏海报公示方式向业主公开;

十、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按照《**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方移交乙方入驻本项目时的全部物业管理相关档案以及乙方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物业管理档案;

十一、乙方享有30%利用公共部分进行经营活动的收入支配。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七章 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一、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对公帐户支付人民币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逾期未到账,视为乙方违约,届时乙方自动丧失在本物业的所有权利。甲方有权重新选聘其它物业服务企业为本物业提供服务,且乙方及其关联企业,均不得参加甲方组织的重新选聘。

三、履约保证金在甲方账户期间产生的所有利息等净值增加所有权归甲方全体业主所有。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年度考核

一、履约保证金用于对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年度考核,考核由日常考核及业主满意度考核组成。日常考核主要依据附件六 《物业服务质量年度考核依据》为标准进行,业主满意度考核主要依据乙方在年度考核期内受到的业主表扬或投诉情况为标准进行,前者占考核总分的80%,后者占20%。

二、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每年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对前一服务年度进行考核,有特殊情况未进行的,由甲方视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时间,但不得晚于当年6月底。

三、考核满分为100 分。

1、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2、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要求整改并扣除5%履约保证金;

3、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给予乙方警告,责令整改并扣除 20%履约保证金;

4、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给予乙方严重警告,责令整改并扣除40%履约保证金;

5、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乙方合同违约,为不合格物业服务,按照考核规定降一等级标准实施物业费率,并扣除60%履约保证金;

6、考核得分低于50分的,视为乙方严重合同违约,扣除100%履约保证金;且甲方有权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事宜进行表决。

四、考核得分超过50分及以上的,甲方如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以其他方式解聘乙方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保证金结算

一、履约保证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每次结算时因扣款造成不足时,乙方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做好移交接工作,并积极配合新物业做好承接查验工作,如承接查验后不存在需要整改及修复的项目,承接查验结束后30日内无息退还乙方 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如存在需整改及修复项目,根据双方确定的后续整改方案和整改金额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用于整改及修复,若金额不够需另行补齐,剩余的服务质量履约保证金应无息退还乙方。

三、乙方提前中止合同,甲方将全额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撤场后或甲方不再续签,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并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且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结果仍不达标的,甲方有权直接动用履约保证金,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因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业主相应的经济赔偿。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得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或主张减免缴纳物业服务费。

三、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另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甲方解除合同需提前6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四、甲方如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能启用维修资金、不配合乙方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等),影响乙方在本物业内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或致使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五、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论为准)。

七、除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乙方擅自终止的除按照上述约定承担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的违约责任,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壹佰万元( ¥1000,000.00 元)的违约金;甲方擅自终止的应承担同等违约责任;以上保证金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补足。

八、业主或该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本物业管理规约禁止性约定的,乙方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政府部门处理等措施,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业主承担。

九、业主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乙方有权要求业主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由此造成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或乙方经济损失的,业主应依法给予赔偿。

十、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及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分摊费用、代收代缴费用的,乙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处理。

十一、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出本物业,按照违约处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三、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公告业主、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 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因业主、物业使用人未及时交纳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而导致服务中断或受到影响的;

5、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规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虽经乙方采取规劝、制止和配合相关部门执法等措施后,仍未解决,其行为对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产生妨碍和影响的;

6、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能控制的其他事由,包括但不限于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所致损害;

7、乙方曾向业主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设备或改进管理措施,而业主未采纳所致之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违章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提供维修便利等)。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乙方可不承担责任的。

第八章 带资进场及人员配置
第二十六条带资进场费

一、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将提供人民币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作为带资进场费,用于甲方公共设施的品质提升。

二、带资进场费更新改造的具体内容,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讨确定。确定后的工程项目供应商的选择,由乙方负责组织招标、实施,甲方负责招标评审、监督、验收。

第二十七条人员配备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二级服务标准的要求,为甲方配置足额的相关人员,具体要求见下表。

其中绿化、工程两项,乙方确保提供对应人员工作量即可,其它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以下要求配置,不得以与其它苑区工作人员共用的名义计算人员数量。

岗位名称

人数

备注

客服

1

500户/1人

保洁

5

1.2万平/1人

绿化

1

10万平/1人

工程

1

3万平/1人

保安

4

1.5万平/1人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合同终止

一、甲方解聘乙方的约定,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及本合同中关于解除、中止合同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续聘乙方的,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及本合同中关于合同续期的约定。

三、合同到期后,甲方未选聘出新物业的,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及本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处理。

四、新物业入场交接时,乙方应做好以下交接工作:

1、移交占用的物业公共部分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业办公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

2、对外签订的各项协议的交接及移交相关的资料

3、移交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物业和设施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4、结清预收、代收和预付、代付的有关费用;

5、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6、乙方应确保所移交的固定资产仍具备正常使用功能,所移交的相关资料完整准确。

第十章 其它约定
第二十九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三、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法规**策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另****城建局、****办事处****居委会备案及监督执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名词释义

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是:

一、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产权属登记册记载的权利人(含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权利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或承租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房屋销售合同中确定的购买人。

四、物业,是指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五、共用部位,是指物业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区域内,保障房屋正常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化、道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房屋内部,由整幢房屋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房屋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文件签署页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见证方:**市三山经开****社区居民委员会

签字:

日期:

附 件

一、物业管理区域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四、**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等级通用标准)

五、**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二级)

六、物业服务质量年度考核依据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2
合同公告
芜湖碧桂园天玺湾物业服务合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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