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实施意见》(合教〔2024〕259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妇联申报、专家评审会评审,拟确定****社区、**县**镇九联村、****社区、****社区、******社区、庐****社区、****社区、**区胜****社区、**区****社区、**区****社区、****开发区****社区、**区稻香****社区、**区****社区、**区****社区、包****社区、包****社区、包****社区、******社区、******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中心宁湖社区、****中心****社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金炉居委会、****中心耕云居委会、****中心朝霞居委会、****社区**社居委、****社区站北社居委、安巢经****社区等30个社区(村)为项目实施点。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确认的项目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妇联家儿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到3月19日
联系电话:****7689
电子邮箱:****@163.com
****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