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黄天路中关镇段改造工程土石方拍卖公告
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合法高效处置工程土石方,受****委托,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县黄天路中关镇段改造工程土石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条、基本情况
1.本标的是**县黄天路中关镇段改造工程土石方,总数量约2963.142吨,具体以实际现状数量为准。
2.竞买保证金及缴纳方式: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买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手续。)
3.起拍价为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元整(¥17,200.00)。
4.取量范围:具体范围以图纸标注为准(报名时领取图纸)。
第二条、竞买人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买申请人须提交资料(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
(1)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现场负责人及安全员名单(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资质证明及社保证明);
(3)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4)《拍卖规则》、《网络风险告知书》及《电子竞价须知》。
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名:****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
账号:200********510********8104001
开户行:****银行
请务必备注:转县资规局土石方拍卖保证金
第三条、竞买报名登记、现场考察时间、地点
1.竞买人请于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7 月 9日17时止,联系我司工作人员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只缴纳竞买保证金未履行报名手续的,不得参加竞价活动。
2.竞买申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自行前往项目地考察,费用自理,出让方不安排集中看样。
现场看样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138****1392。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办理好报名手续,我公司将为其分配登录竞价平台账号和密码。
第四条、拍卖时间及电子竞价网址
1.竞价时间:2025年7月10日11时-12时(延时除外);
2.电子竞价登录网址为:( http://220.****.5.14:90/EpointBid_JingJia/login/bidderlogin)(详见《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3.竞价注意事项:拍卖标的自由竞价时间设置为1小时,限时竞价时间设置为3分钟。自由竞价1小时内可自由加价,自由竞价结束后,进入3分钟的限时竞价环节,即3分钟内一旦有竞买人报出新的价位,限时竞价时间重新恢复到3分钟,直至没有新的报价产生,倒计时结束。如遇特殊情况,拍卖师有权临时调整竞价时间。
第五条、特别提示及说明
1.本次对外出让的土石方是指**县黄天路中关镇段改造工程项目中图纸标注范围内除工程自用外所有土石方,土石方数量、类别、性质等以实际现状为准。上述标的的土石方数量仅为估数,竞买人应自行勘察及测算,对于土石方数量、类别、性质、利用价值、市场风险等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如竞买成功,买受人需自行负责装车、运输等工作,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均有买受人承担。
2.所有土石方不区分可利用与不可利用。
3.土石方处置中涉及到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需与出让人、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5.买受人应履行下列义务:(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性规定并自行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道路运输、城市管理、加工、销售、处置等许可审批)后,方可进行装车、运输、处置和利用;(2)按照**县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做好施工及外运过程中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围挡、场内道路硬化、裸露山体及场地覆盖、车辆冲洗设备、计量地泵、出入口监控等);(3)运输过程必须做好车厢全覆盖、噪声污染防治和扬尘防治(含洒水车冲洗路面等)、环境保护等工作,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超速、违规停放;(4)自行承担土石方装车、运输、处置(包括堆放场所)、利用等风险的后果。
6.出让人对买受人的风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风险责任,亦不承担买受人在土石方装车、运输、处置、利用过程中任何风险及协助责任和一切费用。
7.竞买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必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若买受人未按上述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则出让人有权不返还竞买人保证金,并依《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同时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
8.标的价款的缴纳:详见合同。
9.买受人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不得开工,买受人的土石方装车、运输及处置等工作必须服从本工程施工的组织安排,确保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并自行解决与一切相关方的关系协调问题。若买受人土石方装车、运输及处置影响各工程进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且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纳的成交价款。若因此给出让人造成损失,买受人应予赔偿。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拍卖规则》、《电子竞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书》。
11.公告时间内如果有其他变更事项,拍卖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7****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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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