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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政府 | ||
2025-06-26 | ||
关于******县许镇镇幸福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
有效 | ||
有效 | ||
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许镇镇幸福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县许镇镇幸福路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县许镇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锦程****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5.6.26-2025.7.2 |
项目概况: | 项目全长1.38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项目包含两部分,一是跨越新中塘建设的**大桥,桥梁全长107m,桥梁全宽29m;二是除**大桥以外的道路段,路基宽度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严格落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要求,防止扬尘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设置自动洗车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运输车辆应当密闭,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导致地面扬尘,对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润湿,运输车辆应满足国六排放标准。施工期颗粒物浓度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 34/ 4811-2024)相应标准, 苯并[a]芘、沥青烟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泵站产生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二级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卫生设施,通过市政管道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泵站接****处理厂。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纳管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时间,声环境敏感区域周边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需要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围护。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泵站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噪声》(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弃渣的收集和弃放,分类回收利用施工废料,不能利用的运至规范堆场;妥善处置挖掘施工产生泥浆,不得产生水体污染;施工场地内不得进行机械维修等产生危险废物的作业。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工程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工程结束后及时做好料场、临时施工场地的生态恢复;加强沿线的绿化和植被恢复,做到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有关部门意见: |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受理部门: |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192 |
通讯地址 | ******分局 | 邮编 | 242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