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各单位:
按照《自然**部关于开展水**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7号)、《******厅关于印发〈**省水**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调〔2024〕2号)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开展水**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开展**水**基础调查工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公司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就询价采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服务需求
本次采购主要工作是坑塘水存储量调查,根据国土“三调”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我县国土空间范围内的所有坑塘为调查对象,部署抽样样本,开展坑塘水深抽样调查。根据区域特点、坑塘类型,按照不低于坑塘总数的2%开展坑塘抽样调查,构建坑塘“水面面积-水深-水储存量”统计模型,利用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分析计算坑塘水储存量,形成相应成果逐级上报。
服务时间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时间节点要求。
二、报价人须知
(一)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承诺报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至少含摄影测量与遥感、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报价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单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2025年7月2日17:30时(**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规划局办公室。
地 址:****九楼办公室
收件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0557-****060
(四)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2.报价函相关材料须盖单位公章;
3.控制价:总价不超过20万元(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成交办法
(一)符合询价函要求、完成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报价即为双方签约的合同价,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未实质性响应“询价函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