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22644E/202506-00007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分局 | 2025-06-24 | |
,, | 有效 | |
2025-06-24 | 暂无 | |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年产新能源储能电池组件100万套、新能源重卡电池组件1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新能源储能电池组件100万套、新能源重卡电池组件1万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新能源储能电池组件100万套、新能源重卡电池组件1万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安****经济开发区新型片区王岗路与**路****广**材料1#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赁合****公司1#厂房,**一条电泳漆生产线和一条静电喷粉生产线,同时配套的办公、消防、环保等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后年产新能源储能电池组件100万套、新能源重卡电池组件1万套。项目已经****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利用合****公司厂区现有的1#厂房进行生产,无土方开挖、结构等施工期作业,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室内布置时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故本次评价对施工期环境影响不做分析。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电泳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电泳漆烘干固化、喷粉烘干固化等工序位于密闭的固化房内,电泳漆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喷粉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电泳漆烘干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粉烘干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经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危废间废气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处理后一同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喷粉工序位于密闭喷粉房内,喷粉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抛丸工序设备密闭,抛丸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经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天然气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方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相关要求。 (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对清洗废水、锅炉定期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更换废水等生产废水进行净化处理,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隔油调节+二级混凝斜管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汇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一并按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汇入**。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抛丸沉降粉尘及旋风除尘+布袋收集的粉尘、废RO膜、不合格品、喷粉沉降的塑粉及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收集的塑粉(部分无法回用的)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化再利用;产生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脱脂槽渣及废液、硅烷化槽渣及废液、废活性炭、废硅烷处理剂桶、废脱脂剂桶、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电泳漆桶、电泳槽渣及废液、废超滤膜、含油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过滤膜等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中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0917 |
传真: | 0551-****0917 | 通讯地址: | ****中心****分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