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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3万吨塑木型材新材料(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开发区河沥园区**路;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