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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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15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充分依托**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二期)建设成果,本着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共享、集约建设的总体建设原则,对应用成果进行升级扩展,打造**县城市生命线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综合支撑平台,形成省级、市级、县级一体化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运行体系。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办公厅、****办公厅《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模式”的意见》(皖办发(2021)22号)第三条“实施步骤和责任主体”要求:监测系统****建设厅负责统筹协调,****政府负责,清华****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撑,统一建设标准和规范。目前****研究院掌握该项目技术,所以该****研究院成果转化企业承担。根据皖城安办函(2021)2号文件要求:本着统筹集约原则,由“**模式”承建单位**泽众****公司****大学****研究院成果转****集团按照70%和30%合资设立)统筹实施全省“1+16”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库建设和系统集成。**泽****公司****政府国资平台原则上按照“70%和30%”比****公司,****公司总承包方式承担本市工程项目实施任务。****为**泽众****公司和******公司成****公司,应由****承建**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
综上,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条件,论证小组一致论证,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承担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和悦街与瓦埠湖路交叉口西北100****中心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17日 至 2025年06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丁磊

联系地址:**县**大道

联系电话:139****3158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县西九路114****财政局8楼804室

联系电话:0554-****160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周云

联系地址:**省**市**县**镇州来路777号(体育场西门)

联系电话:181****0622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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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候选人公示
凤台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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