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不动产宗地代码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TG[2025]-19 | 工业大道南侧 **路西侧 | 43710.8 m2 (合65.57亩) | 工业 用地 | 50 | 341****32004GB00060 | 不小于1.4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1666 | 717 |
TG[2025]-35 | 宏业路东侧 胜利**侧 | 1902.37m2 (合2.85亩) | 工业 用地 | 50 | 341****32003GB00076 | 不小于1.0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0% | 34 | 34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自然**主管部门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省自然**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6月17日 至 2025年7月13日****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该两宗地均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四、申请人可于 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4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7月1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地址:太****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家园B11栋4楼)。
六、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7月7日8时至2025年7月16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15时,2025年7月17日8时至15时为挂牌“保护期”,“保护期”内出让人不再受理报价,竞买人须按时到挂牌会现场,出让人征询竞买人意见,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竞得人在出让成交后必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太**健康东路4号****六楼
联 系 人:侯建宇 刘一帆
联系电话:0558-****553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开户账号:200********210********8100063
****(县林业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