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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万套高端教学装备生产项目

审批
安徽-滁州-全椒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6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24MA8N7FTT3A文毅平
熊国香**省**市**县
**县杨岗大道与光辉大道**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万套高端教学装备生产项目****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30-C2130-金属家具制造
**省**市**县 杨岗大道与光辉大道**
经度:118.25726 纬度: 32.17448******分局
2022-01-10
全环评〔2022〕5号****1124MA8N7FTT3A001Y
2023-06-0910000
58****
****1124MA8N7FTT3A****
****1124MA8N7FTT3A******公司
****0100MA8P8N9Q062025-03-20
2025-05-092025-06-09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09JGN5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万套金属课桌椅、10万套金属床年产7万套金属课桌椅、7万套金属床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实木加工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开料+封边+版面成型+检验。五金加工车间的工艺流程:激光切割+定尺锯切+弯管+冲孔+焊接+抛丸打磨+预脱脂+脱脂+冷水洗1、2+陶化+冷水洗3、4+烘干+喷塑+固化+检验。板式车间的注塑封边工艺:开料+版面成型+注塑+冷却成型+检验+破碎。五金加工车间的工艺流程:抛丸打磨+预脱脂+脱脂+冷水洗1、2+陶化+冷水洗3、4+烘干+喷塑+固化+检验。
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规范排污口。雨水由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的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产污****处理厂处理,****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由市政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规范废气排污口。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切割粉尘、注塑废气、抛丸废气、下料粉尘、封边废气、喷粉废气、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1#厂房内焊接、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DA001),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DA002)。2#厂房内木工、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集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DA003),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4#排气筒排放(DA004)。3#厂房内焊接、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5#排气筒排放(DA005),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6#排气筒排放(DA006)。4#厂房内木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集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7#排气筒排放(DA007)。6#厂房内焊接、切割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8#排气筒排放(DA008);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根15米高的9#排气筒排放(DA009),喷塑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10#排气筒排放(DA0010)。7#厂房内焊接、切割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11#排气筒排放(DA011);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根15米高的12#排气筒排放(DA012),喷塑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13#排气筒排放(DA0013)。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市地方标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限值要求,NOX排放按照**市《关于印发**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19)19号)要求。项目以生产车间外设置100m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3、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粉尘、废钢丸、废木制边角料、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试剂包装桶、废槽渣、废机油桶、污泥、废槽液。金属边角料、粉尘、废钢丸、废木制边角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试剂包装桶、废槽渣、废机油桶、污泥、废槽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厂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水洗废水和冷却循环外排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水洗废水和冷却循环外排废水。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外排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接管进入****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本次验收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6#厂房内设置一条喷塑生产线,2间密闭喷塑房,喷塑粉尘经滤芯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两间喷塑房各经过一套滤芯和布袋除尘后各自通过4#排气筒(DA004)、5#排气筒(DA005)排放。烧结炉产生的废气与固化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一起经1根不低于15米高的7#排气筒排放(DA007);抛丸工艺粉尘经过抛丸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的6#排气筒(DA006)排放;注塑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米高的9#排气筒排放(DA009)。 (3)噪声 项目生产设备皆置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各工序在厂房分区布设,厂房合理布局。 (4)固废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厂区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为喷塑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抛钢丸和废含油抹布,项目喷塑粉尘经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抛钢丸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清槽废渣和废槽液、废机油桶、废试剂包装桶和污泥,项目危险固废厂区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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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372 0.2 0 0 0.037 0.037 /
0 0.041 0.6 0 0 0.041 0.041 /
0.323 0.16 0.9 0 0 0.483 0.16 /
0 0.16 0.25 0 0 0.16 0.1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外排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 生活污水、冷却循环外排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 监测结果说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总出口污染物pH、BOD5、氨氮等监测结果均值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厂房内焊接、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DA001),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DA002)。2#厂房内木工、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集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DA003),注塑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4#排气筒排放(DA004)。3#厂房内焊接、切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5#排气筒排放(DA005),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6#排气筒排放(DA006)。4#厂房内木工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中央集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7#排气筒排放(DA007)。6#厂房内焊接、切割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8#排气筒排放(DA008);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根15米高的9#排气筒排放(DA009),喷塑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10#排气筒排放(DA0010)。7#厂房内焊接、切割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11#排气筒排放(DA011);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1根15米高的12#排气筒排放(DA012),喷塑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的13#排气筒排放(DA0013)。 项目抛丸、喷塑工艺产生的颗粒物和固化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及表3中限值要求;注塑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及表9无组织排放标准;本项目固化工序供热为热风炉燃烧天然气供热,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mg/m3、200mg/m3,NOX排放按照**市《关于印发**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不高于200mg/m3 本次验收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6#厂房内设置一条喷塑生产线,2间密闭喷塑房,喷塑粉尘经滤芯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两间喷塑房各经过一套滤芯和布袋除尘后各自通过4#排气筒(DA004)、5#排气筒(DA005)排放。烧结炉产生的废气与固化和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一起经1根不低于15米高的7#排气筒排放(DA007);抛丸工艺粉尘经过抛丸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后通过一根15m高的6#排气筒(DA006)排放;注塑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15米高的9#排气筒排放(DA009)。 监测结果评价::2024年5月30日-31日DA004废气排放监测结果显示,项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最大排放速率约为2.18×10-2kg/h;DA005废气排放监测结果显示,项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最大排放速率约为2.10×10-2kg/h;项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7mg/m3,最大排放速率约为3.38×10-2kg/h;满足《(**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2025年3月24日-25日DA007废气排放监测结果显示,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为未检出,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62×10-2kg/h,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95×10-2kg/h,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不高于200mg/m3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81×10-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2024年5月28日-29日DA009废气排放监测结果显示,项目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6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38×10-2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标准。2025年3月20日-21日废气排放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G1-G4,非甲烷总烃监测最大浓度为1.97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限值要求;项目厂区无组织废气G5,非甲烷总烃监测最大浓度为2.13mg/m3,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6.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2348-2008)3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生产设备皆置于厂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各工序在厂房分区布设,厂房合理布局。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小于标准限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粉尘、废钢丸、废木制边角料、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试剂包装桶、废槽渣、废机油桶、污泥、废槽液。金属边角料、粉尘、废钢丸、废木制边角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活性炭、废试剂包装桶、废槽渣、废机油桶、污泥、废槽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厂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废和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厂区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为喷塑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抛钢丸和废含油抹布,项目喷塑粉尘经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抛钢丸厂区集中收集后外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危险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清槽废渣和废槽液、废机油桶、废试剂包装桶和污泥,项目危险固废厂区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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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