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一)第18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一)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西三环北路87号7层1-701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费标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一) | 第18包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中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费庆华、潘国荣、袁长斌、张强、赵芳、方成、余树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2.金额:1.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8层1801室,联系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作指南》等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2025年“国培计划”省统一招标项目(包组一)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三孝口街道**路321号
联系方式:0551-****5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广场A座17-20层
联系方式:0551-****0136转8638、151****4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梅、彭健、武丽苹
电话:0551-****0136转8638、151****441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