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应急处置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应急处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成交候选人 | 供应商名称 |
**** | |
响应报价(下浮率) | 14.12% |
公示期:自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
本次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上发布。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询比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询比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1407
各潜在供应商:
**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应急处置项目(项目编号:****),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本项目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3“**县 2023 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应急处置项目设施及控制单价汇总表 ”调整为“**县 2025 年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应急处置项目设施及控制单价汇总表 ”。
原询比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询比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供应商及时知悉,如未能及时查看影响响应的,后果自负。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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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