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05/202505-00143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综合政务,投资者,批复 | 2025-05-30 |
****政府办 | 2025-05-30 |
有效 | 暂无 |
黄发改审〔2024〕48号 | |
有效 |
项目代码:****
黄发改审〔2025〕48号
关于**市**区环太**区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乌石船七、船十组、太**浮丘组、甘棠项家桥组)项目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关于**市**区环太**区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乌石船七、船十组、太**浮丘组、甘棠项家桥组)项目的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环太**区域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乌石船七、船十组、太**浮丘组、甘棠项家桥组)项目立项。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范围涉及**区乌石镇、太**镇、甘棠镇,主要为农村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乌石镇船七、船十组**DN200污水收集管道979米,DN300污水收集管道391米,**18t/d、4t/d污水处理末端各一座,分散处理4座;太**镇G330****法院至曹家庄新村段管网1100米,浮丘组**DN200污水收集管道1000米,15t/d污水处理末端一座,分散处理40座,管道修复500米;甘棠镇弦瑞村项家桥组**DN200污水收集管道1851米,DN300污水收集管道1525米,修复40t/d污水处理末端一座。
项目的总投资1000万元。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及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请完善土地、规划、建设、环保等前期工作。并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节能节水、减排降耗、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电力和市政设施保护等各项工作。
2025年5月12日
抄送:区政府办、****分局、文旅局、交运局、水利局、统计局